洗錢新法上路 出入境帶珠寶要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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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錢防制新法今天(廿八)上路,民眾要注意入出境攜帶貨幣、珠寶等新規定。安侯法律事務所資深顧問孫欣表示,金融機構、會計師、公證人、律師事務所、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等會協助客戶進行資金安排的行業,受新法上路影響最大,一定要特別注意。

關務署指出,因應洗錢防制法修法,財政部配合修正「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之人員出入國境攜帶外幣現鈔或有價證券申報及通報辦法」。旅客出入境時,如攜帶超量外幣及新台幣現鈔、無記名有價證券、黃金及有洗錢之虞的物品出入國境,應向海關申報,以免遭裁處沒入或處以罰鍰。

德勤商務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林瑞彬指出,本次修法有三項重大改變,一是「法遵程序明文化」,二是逃漏稅罪將納入洗錢罪的「前置型犯罪」,三則為特殊的「人頭帳戶罪」,提醒企業需謹慎留意。

林瑞彬提醒,金融業強化法遵應首重「執行有效性」,建議委由專家檢視遵循內涵與權責範圍是否確實合規。一般企業或民眾應注意,若企圖隱蔽或掩飾違法逃漏稅的犯罪所得,將再多一條洗錢罪。許多詐騙集團或高資產族群借用人頭帳戶的行為,也可能違背洗錢防制法。

資料來源 :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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